2022年度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”項目實施細則
第一條 為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取得的優異成績,經教育部批準,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)設立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”。
第二條 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。
第三條 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將本著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進行。
第四條 獎勵對象分A、B兩類。
1.A類為在外學習人員,具體要求為:
?。?)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;
?。?)正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二年級及以上的人員;
?。?)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;
?。?)品學兼優。
2.B類為擬回國工作人員,包括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即將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員,具體要求為:
?。?)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;
?。?)應屆博士畢業生: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并計劃回國工作的人員。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。
即將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員: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后繼續作博士后研究、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博士后研究、計劃回國工作的人員。報名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。
?。?)已確定回國工作。
?。?)品學兼優。
3.每位申請人同年度只能申請其中一類。
第五條 不受理曾獲得該獎學金、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人員的申請。
第六條 實行網上申請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于2022年12 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登錄國家留學網“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”(http://yxzfs.csc.edu.cn)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。為保證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,請申請人同時按要求向我駐外使(領)館提交完整掃描電子版申請材料,具體受理時間以各駐外使(領)館通知為準。
第七條 各駐外使(領)館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和初審,并將推薦人選名單及初審情況總結于2023年3月10日前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,不需寄送紙質申請材料。
第八條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審,并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批準后,通知各有關駐外使(領)館。
第九條 A類獎學金數額標準為每人6000美元,特別優秀獎為每人10000美元。B類獎學金數額標準為每人10000美元。
第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。